大家好!~~现在我有个关于房屋抵押金的问题想请教大家。事情是这样的,她是个二房东,我租了她的一个卧室,我们签协议的时候一个月房租是500美元,所以抵押金就押了500美金,住了不到一个1个月她就把房租涨到550块,本人也可以接受。已经住了8个月,但是我们今天吵架了,所以我决定搬出去。
可是她拒绝返还我的抵押金,原因是我打上个月烧坏我房间地毯,一个直径20-25厘米大小的圆形。第二天我和她商量之后,她找了个人以100美金的价格修理了。
现在她以这个事说不能退还得我的抵押金,按她的说法就是她是二房东,正方房东会因为这个扣她的抵押金,而我说的就是如果你没打算退我抵押金为什么还收我100块钱的修理费。我想知道这件事我要上哪怎么处理呢!~?我们租房的时候有租房协议,内容很简单就是是:“她以一个月500美金的价格把大卧室租给我,水,电等费用免,并且提前一个月告知退租的话就返还抵押金。”现在想我问大家这事我应该怎么处理呢!~?
而且她竟然跟我说,我从来没给过她水费,还有网费,简直无语~~~~更不道德的就是她在我房间没人的时候随意出入,存放,拿走她的自己物品,更恶心的事情还有就不说了,现在我打算不在家的时候打开视频录像功能,收集一切能收集的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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