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年在洛杉矶POMONA租了个房子,房东是华人,说是长期在北京工作,我们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押金,并在随后的租期内按时支付租金,还帮助房东查收信件,帮助房东接待房屋中介看房,住满2个多月的租期后,我们把房子打扫干净离开,但房东却迟迟不退押金给我们,一直说马上给,马上安排,忙等理由,拖到现在都两个多月了,看样子是不打算给了,并且租这个房子的上一家租户也联系到我们,还欠着上一家的押金没给。像这种情况,是否有合法合理的途径去把钱拿回来? 即使不拿回来,也得想办法治治这个恶心的房东。
希望各位老铁支招,我4月份还要去洛杉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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